法律信息
条款与条件
本译文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英文版本为准。
本条款适用于 turkmenistantrip.com 的使用以及通过该网站预订的每一项旅游产品。一旦您提交预订申请或为旅游产品付款,即表示您接受本条款,包括第9条中的取消与退款政策以及我们的隐私政策。
1. 定义
- 公司、我们 — Two Wings Travel LLC,土库曼斯坦持牌旅游经营者(旅游经营许可证编号 5-17-27-256),运营 TurkmenistanTrip 品牌。
- 客户、您 — 预订旅游产品的人,以及该预订中包含的每一位旅行者。
- 网站 — turkmenistantrip.com。
- 旅游产品 — 旅游产品页面或我们的书面报价中列明的一整套服务。
- 私人定制游 — 仅供您自己的团队参加的旅游产品。日期和行程可单独商定。
- 拼团游 — 日期和行程固定、由来自不同预订的旅行者共同参加的旅游产品(第7条)。
- 签证费 — 土库曼斯坦旅游签证的政府规费,每位旅行者30–50美元,已包含在旅游产品价格中(第6.4条)。入境时在边境支付的费用不属于签证费。
- 行程开始日期 — 您的书面预订确认中载明的日期。本条款中的所有期限均按土库曼斯坦时间(UTC+5)计算。
2. 总则
2.1. 如果您不同意本条款,请勿通过网站提交预订申请。
2.2. 我们可能会更新本条款。新版本自在网站上发布之日起适用。已确认的预订仍适用确认之日有效的版本。
2.3. 如果我们的工作人员告知您的内容与本条款相抵触,除非我们以书面形式确认该例外情况,否则以已发布的条款为准。
3. 我们的角色
3.1. 我们在土库曼斯坦组织旅游产品并安排签证协助。除非您的预订确认另有说明,酒店、航空公司、运输公司和餐厅均为独立的供应商。
3.2. 网站上的所有文字、照片、标识和旅游行程均属于公司所有,或已合法获得使用授权。未经我们书面许可,请勿复制或重复使用。
4. 价格
4.1. 每个旅游产品页面均显示单人出行时的每人价格,以及4人成团时的每人价格。这些均为实际价格:预订时所显示的价格即为您支付的价格。
4.2. 价格以美元(USD)计。旅游产品页面会列明价格所包含的内容;签证办理、签证费(第6.4条)以及您在土库曼斯坦期间的旅行保险始终包含在内。不包含:国际机票、入境时在边境支付的费用以及个人开支。
4.3. 只有当您更改预订(日期、旅行者或行程)时,预订确认中的价格才会发生变化。
5. 预订与付款
5.1. 当我们的客户经理通过电子邮件或 WhatsApp 以书面形式确认后,预订即告确认。该消息(即预订确认)载明旅游产品、日期、旅行者和价格。
5.2. 付款方式(例如通过 Wise 银行转账、银行卡或抵达后现金支付)和付款时间表,由我们的客户经理就每一笔预订与您书面商定。我们不设标准定金。
5.3. 预订确认后,我们将为您申请签证。自此时起,适用第6.4条的签证费规定。
5.4. 银行费用、转账费用和货币兑换费用由客户承担。我们不保存银行卡数据。
6. 签证协助
6.1. 我们根据您提供的数据为您申请土库曼斯坦旅游签证。您应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因数据错误或不完整而导致的拒签,我们不承担责任。
6.2. 签证及入境土库曼斯坦的决定仅由土库曼斯坦当局作出。我们无法对此作出保证,也无法对其施加影响。
6.3. 签证办理通常在我们收到完整的文件后约7个日历日内完成。当局可能会不经通知更改该时间。
6.4. 签证费为每位旅行者30–50美元,已包含在旅游产品价格中;具体金额载于您的预订确认。边境管理部门在入境土库曼斯坦时收取的费用不包含在内,由旅行者在边境自行支付。签证申请一经提交,无论取消的原因为何、无论签证结果如何,签证费均不予退还。例外情形:公司取消(第9.7条)以及因我们的失误导致的拒签(第9.8条)。
6.5. 您的护照在旅游行程最后一天之后必须至少还有6个月的有效期。您有责任核实土库曼斯坦在您出行日期适用的入境、海关和健康要求。
7. 拼团游
7.1. 拼团游在固定的日期并按固定的行程进行。路线、游览顺序、酒店和时间安排不得应旅行者的要求而更改。仅为您的团队进行变更,只能在私人定制游中按私人定制游价格办理。
7.2. 每个团最多4名旅行者。当我们的客户经理书面确认后,您的名额即被保留。请在预订后3个日历日内发送用于签证申请的护照数据;否则,我们可能会将该名额释放给其他旅行者。
7.3. 拼团游的价格为预订时旅游产品页面上显示的价格(第4.1条)。
7.4. 如果团队已满员,您可以加入候补名单。当有名额空出时,我们按名单顺序提供名额;该提议的有效期为24小时。
7.5. 拼团游不可更改日期、转到其他团或更换旅行者。旅行者退出的,按第9条视为取消。
7.6. 如果某个团因故无法成行(例如旅行者退出),我们将向每位剩余的旅行者提供以下选择:(a) 改为私人定制游继续出行,价格为旅游产品页面上针对您的旅行者人数所显示的价格;(b) 改至其他日期;或 (c) 退还全部已付款项,但如果签证申请已提交,则扣除签证费。
8. 行程变更
8.1. 由于航班时间、天气、导游的安全建议或不可抗力,我们可能会调整路线、日程、酒店或交通。在可能的情况下,我们会以同等或更高档次的服务替代被变更的服务。
8.2. 如果变更影响超过30%的行程,您可以取消并获得全额退款,或同意新的条款。
9. 取消与退款政策
所有取消均须以书面形式提出(第9.1条)。您可获得的退款取决于由谁取消以及何时取消:
| 情形 | 您可获得的退款 |
|---|---|
| 您在行程开始日期前48小时或更早取消 | 已付全部款项,扣除签证费(如已提交申请)和不可退还的供应商费用 |
| 您在不足48小时前取消,或未到场 | 不予退款;私人定制游可改期至新的日期 |
| 当局拒发签证 | 已付全部款项,扣除签证费和不可退还的供应商费用 |
| 因我们的失误导致拒签 | 100%,包括签证费 |
| 我们取消旅游产品 | 100%退款(包括签证费),或免费改期——由您选择 |
| 因有证明文件的不可抗力而无法出行 | 无罚金改期,或退款(扣除签证费和不可退还的供应商费用) |
9.1. 如何取消。请发送电子邮件至 info.turkmenistantrip@gmail.com,主题为“Cancellation/Refund Request”(取消/退款申请),并注明:预订编号、取消行程的旅行者的全名、原因以及您希望的退款方式。我们收到电子邮件的时间视为取消时间。
9.2. 在行程开始日期前48小时或更早取消。我们将退还已付金额,但扣除 (a) 签证费(如签证申请已提交),以及 (b) 已支付给酒店、航空公司或景点且供应商不予退还的费用。
9.3. 临时取消和未到场。如果您在行程开始日期前不足48小时取消,或未事先通知而未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到场,则不予退款。对于私人定制游,您可以申请改至新的日期;季节性价格和汇率可能会改变价格。拼团游不可改期(第7.5条)。
9.4. 部分取消。如果同一预订中的部分旅行者取消,第9.2–9.3条分别适用于每位取消的旅行者。其余旅行者按旅游产品页面上针对其新的旅行者人数所显示的价格付款。
9.5. 您要求的变更。对于私人定制游,您最迟可在行程开始日期前7个日历日申请更改日期、旅行者或行程。变更取决于供应商的可用情况,并可能产生额外费用。在签证申请提交后更改姓名或护照信息,可能需要重新申请并重新支付签证费。
9.6. 您一方的不可抗力。如果您因重病、近亲属去世、边境关闭或航空公司取消航班而无法出行,请向我们提供证明文件(医疗证明、航空公司通知、官方决定)。随后我们将提供无罚金的新日期,或按第9.2条退款。如果文件不足,我们可以拒绝。
9.7. 公司取消。我们可能因恶劣天气、紧急情况、军事或恐怖主义威胁、流行病、政府限制或其他不可抗力而取消旅游产品,或者在旅行者没有有效的签证或护照且未在合理时间内纠正的情况下取消。除最后一种情形外,您可在免费改期或100%退款(包括签证费)之间选择。在最后一种情形下,该取消视为客户取消(第9.2–9.3条)。我们不承担您的其他费用,例如国际机票或行程前后的酒店费用。
9.8. 拒签。如果当局因我们无法控制的原因拒发签证(包括客户提供的数据有误),则扣留签证费,其余部分按第9.2条退还。如果拒签是由我们在申请中的失误造成的,我们将退还100%,包括签证费。
9.9. 处理。我们将在收到全部文件后的5个工作日内就退款申请作出决定。获批的退款将在5–10个工作日内退回原付款方式或与我们的客户经理商定的其他方式;您的银行可能需要更长时间才会显示到账。退款以美元支付。原付款产生的银行费用、支付服务商费用和兑换费用不予退还。
10. 您的义务
10.1. 您同意:
- 提供准确的个人数据,并就护照、联系方式或行程详情的变更及时告知我们;
- 遵守土库曼斯坦的法律以及对外国访客的规定;
- 不得利用网站发送垃圾信息、恶意代码或虚假信息,也不得未经许可访问我们的系统。
11. 责任限制
11.1. 我们协助解决有关供应商(酒店、航空公司、交通、餐厅)的投诉,但我们不对其质量、延误或安全负责。
11.2.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我们不对间接损失或后果性损失;政府决定造成的损失;航班延误或取消、罢工、自然灾害或流行病;或您的物品和证件在旅游行程期间的丢失、被盗或损坏承担责任。
11.3. 您在土库曼斯坦期间的旅行保险已包含在旅游产品价格中。医疗费用由该保险按其条款承担;我们本身不支付。如果您需要涵盖航班、行李或行程取消的保障,请在您的居住国购买额外保险。
12. 不可抗力
12.1. 任何一方均不因自然灾害、战争、恐怖主义行为、流行病、政府的旅行禁令或限制、罢工、停电或断网,或支付系统故障而未能履行本条款承担责任。
12.2. 受影响的一方必须在事件发生后的3个工作日内通知另一方。
13. 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
13.1. 本条款受美国怀俄明州(State of Wyoming)法律管辖,但不适用其法律冲突规则。
13.2. 请以书面形式向我们提出任何索赔。双方应在收到索赔后的30个日历日内尝试通过协商解决,并可根据美国仲裁协会(American Arbitration Association)的规则进行调解。
13.3. 如果争议未能解决,则提交美国怀俄明州有管辖权的法院处理。
14. 其他条款
14.1. 如果任何条款被认定无效,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14.2. 未经我们的书面同意,您不得将您在本条款项下的权利转让给任何他人。
14.3. 本条款、隐私政策和您的预订确认构成您与公司之间的完整协议。
14.4. 本条款以英文撰写。如果译文存在差异,以英文版本为准。
15. 联系方式
- 电子邮件: info.turkmenistantrip@gmail.com
- 电话 / WhatsApp: +993 65 864038
- 地址: 土库曼斯坦列巴普州土库曼纳巴特市 Bitarap Turkmenistan 街 100/5 号(100/5 Bitarap Turkmenistan Street, Turkmenabat, Lebap Region, Turkmenistan)